标题 | 绵阳市江油市2015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论及政审相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江油市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结论及政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一) 考试类
(二) 直接考核类
三)递补考生杨霞(准考证号6151219010205)、李里(准考证号615121901060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政审安排 (一)政审考察对象 1.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 2.怀孕的考生,因在孕期,同意先进入政审,待可进行体检时再完成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任资格。 (二)政审考察时间 政审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 “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政审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 第二批次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政审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7月27日; 请考生提前根据《政审考察注意事项》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政审材料。 三、政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36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四、政审考察注意事项 1.参加政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证等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请参加政审的考生认真填写《江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调)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1式1份(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和《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3份(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质等须与报名时提供证件上所载信息一致,所填内容不能涂改。除需要签字的栏目外,其余内容全部电脑打印,没有情况填写的栏目必须填“无”,不能出现空缺栏。 3.档案不在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3261536)办理调档手续,并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将个人档案移交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 4.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接受政审考察,并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政审考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政审中不符合《公告》中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 逾期未参加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审,取消聘用资格。 7.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8、体检、政审、拟聘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016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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