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长沙学院招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长沙学院拟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正处级)。 二、招聘范围 国内公办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海外高校及其他机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渠道,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引进国际项目等;负责学校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监管来校讲学、任教外国专家的聘请与管理等工作。 四、任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与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诚信廉洁。 3、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熟悉外事政策法规和高校国际合作交流业务。 4、国内公办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英语专业背景,具有娴熟的英语交际能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副处级以上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英语专业背景,具有娴熟的英语交际能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英语专业背景,具有娴熟的英语交际能力,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海外高校及其他机构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具有两年以上海外高校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英语等有关专业背景,具有娴熟的英语交际能力;博士学位,助理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海外机构任职经历五年以上,英语等有关专业背景,具有娴熟的英语交际能力;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能全职在学校工作。 五、人员编制及待遇 1、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工资、津贴和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长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长大发[2010]5号)规定的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 (2)报名地点:长沙学院一办公楼组织统战部(4001室)、人事处(4003室)。 (3)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长沙学院公开招聘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①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现任(或曾任)高等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④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4)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任职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海外高校及机构人员可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交上述证件、证书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考核 (1)考核时间拟定为2016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形式为演讲答辩。演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岗位工作的认识和自己的应聘优势;做好岗位工作的设想、思路和举措;运用理论、知识、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者的考核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4、组织考察 (1)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领导能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放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 (1)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确定拟任职录用人选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报学校党委会,确定拟任职录用人选。 7、公示 拟任职录用人选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组织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用批复。 8、办理录用手续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9、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学院组织统战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有关情况。 2、联系人:赵小燕、胡卉明 咨询电话:0731-84261558、84261382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4、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 http://www.ccsu.cn 长沙干部网络监督频道http://www.csgbjd.gov.cn 2016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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