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番禺区基建办2016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我办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数及职位简介 招聘行政秘书科工作人员1人,主要从事公文写作和其它文秘工作。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专业要求 中国语言文学类或相近专业。 四、学历要求 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其他条件要求 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具有5年或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验或具有文秘类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六、待遇 基本工资4700元/月,年收入(含考核奖励等)约6.5万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止(不含公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报名地点 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行政秘书科(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西副楼6楼605室) 十、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文字综合能力水平。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 十一、体检 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需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二、报名资料要求 (一)应聘者需提交《番禺区基建办招聘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证、学位证、有效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相关的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交我单位存底); (二)如本人有近三年获奖,或在相关刊物发表过文章的,请提交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供核对); (三)被聘用者的人事档案由番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代理,代理等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本通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4641532。 区基建办 201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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