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天津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5〕1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22日至5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30006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300040)
 电话:83609410、2311781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6年4月22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60421141741884&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报名序号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总成绩 |  
| 1 | 崔丹丹 | 女 | 本科 | 学士 | 法学 | 026279 | 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专技岗 | 74.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