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和水泊街道办事处招聘风景区综合执法人员简章 |
内容 | 梁山县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书记员)和 梁山县水泊街道办事处招聘风景区综合执法人员 简 章 根据梁山县人民法院业务工作需要和梁山县水泊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委托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分别到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和梁山风景名胜区从事综合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县人民法院辅助人员(书记员) 招聘人数:20名,男女各10人。 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学、法律、司法事务、中文、新闻宣传等文科专业背景;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 5、年龄20—30周岁,有文字速录工作经历者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 7、梁山县户籍。 (二)景区综合执法人员 招聘人数:30名,仅限男性,其中:复退军人15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学历; 5、年龄20—30周岁,三级士官以上的复退军人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 7、梁山县户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 报名地点: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梁山县市政大楼西邻)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和士官证、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报名表一式两份。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凭身份证于2016年5月23日到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费:景区综合执法人员考试费40元,县人民法院考试费6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另外,法院辅助人员再加试计算机文字输入技能,笔试占40分,计算机文字输入占60分,满分100分,两项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谈举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能力,应急能力,仪表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录计划1:2的比例,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学历高、年龄小的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达不到招录人数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可随时将试用人员退回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执行济宁市政府规定的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咨询电话:7310013 7323123 梁山蓝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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