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湘潭市湘潭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湘潭县“5518”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湘潭县乡镇等17家单位43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县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3个岗位,计划招聘84人(详见附件1:湘潭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服从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至报名第一天。 3.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湘潭县广播电视台以外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9日9: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9:00至5月20日17:00。报名网站为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或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tx.gov.cn)(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湘潭县电视台岗位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携带报名表和报名要求的证书、证明到湘潭县广播电视台现场报名(5月11日至5月14日县广播电视台人事股201室)。 (2)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采取网上报名的岗位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所报岗位的专业和其他要求,确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其他要求。岗位专业要求参照附件3: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按每人10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3)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通过网上审核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及时联系湘潭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 三、考试时间与内容 1.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报考湘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码为0701、0702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专业知识)成绩×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二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到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未按期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用人单位人事管理,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除县广播电视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聘用人员列入本单位事业编制外,其它聘用人员编制实行县编委集中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如聘用人员不服从单位统一安排,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称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律予以解聘。 八、资格审查 (一)面试前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相关证件。 (二)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资格审查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 2.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报名;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湘潭县广播电视台相关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在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广播电视行业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湘潭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工作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湘潭县广播电视台报考工作咨询电话:0731-57883427 。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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