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平卫发〔2016〕28号)文件规定,现将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体检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资格。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体检结果详情请登录:http://www.pyxrc.com/ShowNews.asp?id=1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