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2016年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组建一支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其中,广州市黄埔区户籍人员或有出租屋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五)熟练电脑打字、文本编辑、电子表格制作、网络应用、邮件收发等电脑操作。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共3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期为4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7、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黄埔东路2888号(穗东街道办事处)二楼217室 电话:82067311 联系人:李小姐、黄先生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16年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公告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 (四)考试 考试按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计算机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范围。 1.计算机操作 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操作,包括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网页浏览、发送及接收电子邮件等。依计算机操作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2:1进入面试。 2.面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求职动机、应对能力、言行举止、沟通能力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 避的情况等,由街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1.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街道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聘用 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出租屋管理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管理模式与待遇 出租屋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街道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原则上1年一签;工资待遇严格按照《黄埔区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工资待遇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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