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门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精神,现就我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共招聘6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江门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我市选聘的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6年7月)的大学生村官。 (二)应聘资格条件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市(区)的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我市各级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服务所在市(区)委组织部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到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证书。 各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部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印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地点安排在市人事考试院。各招聘岗位(组)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及注意事项将于面试前在各级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由市人事考试院公布。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事业单位职员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各市(区)委组织部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各市(区)委组织部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面试人选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录用机会的。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7月中旬,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各市(区)委组织部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人员资料送市委组织部复查。复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过复查的人员名单,在各级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结束,经江门市委组织部核准后,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十、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一、报名及咨询电话: 江门市委组织部:3273583; 蓬江区委组织部:8222490; 江海区委组织部:3861105; 新会区委组织部:6390573; 台山市委组织部:5525761; 开平市委组织部:2299192; 鹤山市委组织部:8802437; 恩平市委组织部:7726206。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3273522。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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