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医附一院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教编) | ||||||||||
内容 | 经云南省人社厅和昆明医科大学审批,我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教编),具体条件和岗位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含三年就业期内毕业生),社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到40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ynhrss.gov.cn)、昆明医科大学网站(www.km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5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kmmu.edu.cn。 应聘人员须通过昆明医科大学主页右侧“诚聘英才”进入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与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871-65922929,联系人:孙老师、章老师。 (三)提交应聘材料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后,应及时提交下列材料,以便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4.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毕业派遣资格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及未落实就业单位情况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的上述材料请提交至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审核,并同时交验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无法现场直接交验相关材料的,可先邮寄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时再查验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材料审核地点(材料邮寄地址):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邮政编码:650500。 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邮寄材料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者于2016年5月18日后凭网络报名时预设的密码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考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公告的岗位若有空岗,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在2016年11月15日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6年5月下旬进行,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于2016年5月20日后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布笔试有关事宜。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工作(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比例)。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安排公布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博士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规定 考生须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已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待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昆明医科大学网站)提交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所列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提交的材料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 对在2016年11月15日前未能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失效。 十、享受待遇 1.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和医院积极支持受聘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项目。 3.附属医院教学岗位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受聘人员享受附属医院相关待遇。 十一、其它 我院2016年另将通过省卫计委和省人社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毕业生100余名(医编),请于5月份关注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ynwsjsrc.cn/)或昆医附一院网站(www.ydyy.cn)。 附件:昆医附一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教编).doc 咨询电话:0871-65922929(医科大学人事处) 0871-65324888转2223(附一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71-65922981(医科监审处)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6年4月21日
备注: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笔试; 3.招聘条件中所列本科生专业参照依据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3)》,硕士及以上专业参照依据为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3)》; 4.除岗位特别要求外:若本科为外语专业且通过专业外语8级,可不要求CET-6级;海外留学取得学位者不要求CET-6,但须达到雅思成绩6.0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 5.“所学专业及其它招聘条件”栏中凡涉及医学类专业,限全日制普通西医高等院校或综合性大学西医院校统招毕业生;其他非医学类专业教师、辅导员、技术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须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6.“备注”中所注“*”表示笔试时考非医学类试卷,其余考医学类试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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