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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26日至5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 通讯地址(邮编):408000 电话:72232700、72372512 联系人:李继东、王体彬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 附: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详情请见:http://www.flrs.gov.cn/Item/Show.asp?m=113&d=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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