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职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属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或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形式或经费自给形式且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六)报名须经所在有关单位同意。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均可,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表、编制册或能证明单位性质及个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奖励证书、发表文章等。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的人员,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5月6日(现场报名需在工作日前往) 3.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楼705办公室,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27660166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地址:baqjcjrs@163.com 4.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5月31日。 (二)组织适岗能力测评,确定拟考察人选 组织资格初审合格者人员进行适岗能力测评。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需在参加适岗能力测评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选调单位根据测评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选调职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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