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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系部面试、学院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审核、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纪检监察处聘用李元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报到时间由用人部门自行通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纪检监察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学院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75783876062 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5783106900 报到事宜,请查看<新进校教师报到指南>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 附件:李元瑜基本情况表详情请见http://www.gdptc.cn/rsc/article.aspx?id=1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