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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2名,派遣至城乡环卫办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卫监督管理4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海州东路548号社保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北6号窗口。联系人: 许欢,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环卫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海宁市户籍,持有C1以上驾照且驾驶熟练。男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6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6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驾照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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