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按照“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安排,分别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人才需求计划,于3月26日至27日通过人博会现场报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现就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招聘人才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一)报名资格初审。对照《“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一览表》岗位需求条件考生报名资料作审查,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审查情况给予公布。 (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1、资格现场复审时间:5月20日9:00-18: 00; 2、资格现场复审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 初审合格人员,5月20日作现场报名资格复审(2016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止含27日)。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准考证》,同时考生须交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现场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考核(考试)资格。 (三)“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考核(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专业测试) 1、笔试科目:临床“三基”、公共卫生基础、相关法规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 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与报名资格复审地点一致。 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6年5月27日8:30—12:00。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见公告。 4、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与报名资格复审地点一致。 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参加各占总成绩的5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下一环节人选。 (四)考察。 1、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安顺市“第四届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20日止,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和加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3226900 监督电话:0851-33223803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