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通市启东海关政府提供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因启东港口岸开放需要,启东市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岗位人员,协助海关从事辅助性工作,工作地点为启东海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月工资2000—2500元,另按规定缴纳社保。 三、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至1998年5月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启东市户籍;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启东市人才市场(长江中路578号) 4、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6、咨询电话:68269273(启东海关综合科)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海关基础知识(占15分)。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在笔试结束后于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2位)。 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将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用 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 68283988 (南通海关监察室) 2016年5 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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