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委党校招聘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按照“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安排,分别在“中国贵州人才交流合作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人才需求计划,于3月26日至27日通过人博会现场报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规定,现就报名资格审查及有关后续招聘人才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一)报名资格初审 对照《“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 安顺市委党校人才需求一览表》岗位需求条件考生报名资料作审查,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审查情况 (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现场复审 1、资格现场复审时间:5月19日9:00-18:00; 2、资格现场复审地点: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初审合格人员,5月19日作现场报名资格复审(2016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现场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评审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考核时间、地点、方式 考核时间:2016年5月20日 考核地点:安顺市委党校 考核方式:本次招聘工作考核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综合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对应聘人选是否适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是否符合引才政策及专业功底等情况进行讨论并量化评分。综合评分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数字,达到75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1、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从综合评分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评分相同,以科研成果来确定考察对象。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15日止,考生未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3335980 监督电话:0851-33330629 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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