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2016年招聘简章 |
内容 | 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2016年招聘简章 一、企业简介 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于2012年8月由锦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县供销社下属集体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位住所位于锦屏县三江镇码头社区(二街)。主要经营范围为社员股金吸纳、股金调剂等业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能进能出,因岗设人,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2016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共计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分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锦屏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休检合格标准。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业务员(1名,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财政金融类专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沟通能力,品德优良,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企业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备2年及以上企业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且有会计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二)柜员(1名,女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财政金融类专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沟通能力, 品德优良,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企业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或有会计证者优先。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具备2年及以上企业行政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且有会计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四、薪酬方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县供销社下属企业职工同等享受。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和缴纳。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在规定期限内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址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在规定期限内带齐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三)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四)现场报名地址:锦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网上报名邮箱:746848023@.com。 (六)联系人:姚先生。 (七)联系方式:13628555848 3900358。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请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可反映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等原件,以上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留存复印件一份; 4.有关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如初审不合格,不作通知。 六、笔试及面试 经初审合格,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办公室将通知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方法方式及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是否进行笔试根据报名人员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二)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经企业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24分及以上者,才具有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5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式对象。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的需要进行设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应聘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内容均为《企业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等和写作基本知识。 八、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企业另行通知。 (三)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环节;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从2016年6月1日起上岗,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县供销社下属企业职工同等享受。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和缴纳。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命题、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5—7223558(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 监督电话:0855—3900361(县供销社纪检组办公室) 锦屏县农资专业合作社 201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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