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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6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报名结束后,除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外,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在征求用人单位及相关考生意见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调整24个招聘计划,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教育9岗位的1个计划,合并到教育4岗位。报考教育9岗位的2名有效报名考生改报教育4岗位。教育4岗位中不符合高中数学教师应聘条件的,无论总成绩高低,择岗时不得选择河口区一中。 2、核减医学1岗位的17个计划,核减医学3岗位的3个计划,核减医学5岗位的2个计划,核减医学10岗位的1个计划。 其它招聘岗位计划不变,特此公告。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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