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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报考校本部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中职位代码为3-1至3-7,3-16,3-17岗位并且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以该系统公布信息为准。) 报考本次公告校本部其他岗位的考生,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18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行政楼410(地铁4号线新造站A1出口,可搭乘番85路公交车直达学校,约10分钟)。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一份(附件2); 4、清单(附件2)所列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 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广州医科大学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1、考生承诺书 2、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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