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说明 |
内容 |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说明 根据《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医护药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卫计委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象,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 广陵区卫计委二楼会议室(扬州市汤汪乡连运路26号) 五、咨询电话:0514—80826178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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