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后勤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勤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条件 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后勤工作人员2名。要求:女,顺德本地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能听说粤语国语,年龄35周岁或以下,高中或以上文化学历,有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注:“35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依此类推。)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面试、实操、体检、政审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杏龙路原工商局一楼);咨询电话:27388339,联系人:梁小姐。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报名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及相片恕不退回)。 四、招聘办法 1、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报名人数,采取集中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操 实操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入围人数确定。实操采取模拟召开会议场景演练及厨房作业,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按面试占60%、实操占4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4、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以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5、政审 镇机关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6、面试、实操、体检和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录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后勤聘员的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七、本招考办法由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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