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招聘方案 |
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需要提供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四)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2)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hnrst.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hnzyfy.com )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 日—2016年6月1 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实验楼7楼717室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同底1寸彩色照片两张、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所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1个招聘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附件1的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实际操作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 实际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临床操作技能和水平。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 应聘附件1的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见附件1。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 笔试采用书面作答方式。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附件2的所有岗位: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实际操作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 实际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临床操作技能和水平。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含7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附件1所有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附件2岗位的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或者复查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731-85600660 、0731-85600719(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5600365(院纪检监察科)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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