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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高中以上文化(含高中)。 2、溆浦籍户口,县城有固定住所,具有城镇户口的退伍军人和社会青年。 3、1981年1月1日后出生,1.65米以上,男性,身体健康。 4、符合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二、招聘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5月27日。 2、报名地点:溆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人事股(城南原商务局),联系电话:0745-332711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原件、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连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4、招聘方式: ①体能测试:2016年5月28日1500米跑步,取前45名参加面试。 ②面试:2016年5月29日上午9时至面试结束。内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③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工资待遇 1、工资及社会保险与现岗位城市管理协管员享受同等待遇。 2、单位绩效考核奖(300-1000元/月)。 四、其它事项 1、招聘成功的与溆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一致。 2、劳动合同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溆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0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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