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委教育2016年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通知 |
内容 |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2016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通知的链接为:http://xjc.bjedu.gov.cn/tabid/215/InfoID/27981/frtid/40/Default.aspx 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选拔条件:博士生须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读人员(不含委培和定向);高校青年教师应具备2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验,辅导员原则上要在岗工作3年以上,高校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挂职锻炼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高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辅导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挂职时间:挂职时间均为半年,2016年7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挂职锻炼期间,博士生每周应保证在挂职单位工作2-3天,暑假期间需全职工作;博士后、高校青年教师、辅导员需全职工作。 三、选拔程序: 1.报名:5月17日至5月29日,报名人员可登录“首都高校博士生(后)、青年教师、辅导员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网络报名系统”(http://211.153.18.50:8089/SGB/)进行自愿报名,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1)对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审核工作 学校对符合挂职条件的博士生和博士后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16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后)挂职锻炼推荐表》,经导师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将推荐表交至党委组织部(行政1号办公楼302房间),组织部在挂职管理系统中复审通过,确定报名人选。学校从挂职管理系统中打印《2016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后)挂职锻炼汇总表》,加盖公章之后于6月2日前送至市教育人才中心。 (2)对高校青年教师和辅导员的审核工作 高校青年教师和辅导员的审核流程为:高校青年教师和辅导员注册、报名——打印推荐表——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学校于6月2日前将《2016年首都高校青年教师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2016年首都高校辅导员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送交市教育人才中心。 2.双向选择和岗位调剂。6月10日前,挂职单位与挂职人选见面,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挂职意向后,将情况反馈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月13日至6月17日,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未落实挂职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和各单位的需求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剂。 3.到岗锻炼。6月下旬,组织挂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7月1日,安排挂职人员正式上岗锻炼。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 王明策 63088824 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 刘娟 63088420 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王宏梅 68986837 学校党委组织部 李帅 62331672 党委组织部 2016-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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