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丽水市庆元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户籍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 2.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非正式工作人员)。其中: 岗位1:招聘1名,导服员岗位,女性,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岗位2:招聘1名,综合岗位,男性,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6271184。 3.报名时需携带《2016年庆元县行政审批中心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三、招考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71184,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2016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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