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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康市白河县2016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县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批准,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白河县2016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白河县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5日至1998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6、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肢体残疾仅限3级或4级(语言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评定标准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5月28日,29日正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县人社局、教体局、残联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报考人员学历、户籍、年龄等报考资格的审查,县残联负责报考人员残疾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残疾资格的审核认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参照使用《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2016年6月2日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白河县高级中学。
    4、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6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登陆县政府门户网查询。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计算办法为:最低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除招聘条件限制外,其他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地点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四)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高于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签发同意聘用文件。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为维护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秩序,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所有通过本人电话或网络告知可透漏试题、答案、包过的电话和信息,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如有发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本次招聘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有关“白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电话、短信、微信、QQ、出版物以及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由白河县2016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白河县残联:7821638
    白河县人社局:7828079
    

白河县2016年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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