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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环保、中文或法律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温州市区户口,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写《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见附1),发送至邮箱:ohqhbj@163.com。 3、资格审查:已报名人员请于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902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88532616、89500268。 三、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瓯海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23日 附1: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 附2:2016年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协管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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