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招聘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辅导员启事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辅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善于与人合作,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有主动开拓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组织班级、年级大会、学生的集体活动和社团文体活动;能独立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思维开阔,反应敏捷,处事练达。 (四)熟悉辅导员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五)中共党员,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或以上学位。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个新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至南校园生物楼东梯2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mm89@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南校园生物楼东梯212室 联系人:黄老师 e-mail:hmm89@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5月24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