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怀孕考生林维娜妊娠期结束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已会同招聘单位对该名考生补检了相关体检项目。怀孕考生何丽钦妊娠期结束后放弃体检,由朱凯玲递补并已参加体检。现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朱凯玲、林维娜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布。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姓名 |
市政府 |
市政府研究室 |
综合文字 |
1 |
朱凯玲 |
附海镇 |
附海镇所属事业单位 |
财会 |
1 |
林维娜 | 咨询电话:0574-63938255;监督电话:0574-63980629。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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