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泰州市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文字骨干人员的通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办公室文字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含所辖市、区)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人数2—3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泰州市市级机关及下辖各市(区)机关、参照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且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在文字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市(区)委办、政府办文字分管主任或综合科长,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6月13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直接到泰州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市政府大楼主楼620室)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泰州”网(http://www.taizhou.gov.cn)望海楼论坛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网络报名须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与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程序,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文字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与选调。对拟选调人选,在“中国·泰州”网(http://www.taizho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市政府办公室进行3个月试用。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试用情况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政策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86839009;纪检监督:86839656。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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