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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3日,收到报考玉屏民族中学01职位的考生李阳艳(准考证号2016J020508)、报考乡镇事业单位05职位的考生马胡用(准考证号2016A011127)查阅分数申请,根据《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卡)暂行规定》规定,现将查阅结果公示如下: 一、考生李阳艳笔试57.5分,成绩无误。 二、考生马胡用笔试40.5分,成绩有误。 阅卷机构误将考生马胡用笔试成绩70.5录入成40.5分,在乡镇事业单位05职位笔试成绩实际排名中位列第四,应进入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原则,乡镇事业05职位计划招聘4人,进入面试人数为12人。原四号公告乡镇事业单位05职位进入面试排名第12位的考生王生辉,现更改排名为第13位,由此不能进入面试。 由于阅卷机构的工作失误,给上述考生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本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2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咨询电话:0856—3229398(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856-3222221(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 附:更后乡镇事业单位05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见:http://www.yuping.gov.cn/xwzx/tzgg/155978.shtml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术人才暨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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