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潍坊市政和法制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
内容 | 潍坊市政和法制服务中心是由市政府法制办主管的法制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内容是面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对法律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及提供信息宣传等服务。因工作需要,中心拟招聘法制顾问、财务人员各一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法制顾问 (1名) 1.岗位要求 (1)男性,32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研究生学历优先。 (2)头脑灵活,学习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善于学习行政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敏锐的新闻洞察力。 2.工作内容 (1)负责策划、遴选法制培训课题。 (2)负责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等评估课题研究。 (3)负责相关法制文件的前期调研与起草。 (4)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工作。 (二)财务人员(1名) 1.岗位要求 (1)30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会计等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初级考试等优先。 (2)仔细认真,勤奋刻苦,学习力强。 2.工作内容 (1)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计划,按年度编制各类财务计划、预算,并组织实施。 (3)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款项,并督促及时办理交纳手续。 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报《个人简历》,并在简历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证件照,发送至wfzfpx@126.com,注明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简历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临场发挥、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考察。经面试后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章守纪等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对经考察通过人员先实习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对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薪酬,缴纳五险一金。 (二)本招聘公告由潍坊市政和法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中心,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8997887,15165606636。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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