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内容 | 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在编正式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岗位 2016年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在编正式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6名(演员5名、钢琴演奏员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钢琴演奏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演员岗位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详细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2016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特岗教师)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三)2016年6月1日(含1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2011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填写《报名登记表》,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每天8:30-11:30, 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办公室(芒市南蚌路43号业务楼三楼办公室)。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只能选报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二)1.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2.考生报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 (三)报名材料及费用:考生需持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两张1寸免冠正规照。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于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http://www.dhsport.gov.cn。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1、各岗位测试内容、分值等详见《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与内容 1、钢琴演奏员技能测试: (1)自选曲目演奏。(40分) (2)基础乐理(现场抽题)。(25分) (3)视奏能力测试(现场抽题)。(25分) (4)自选表演:特长才艺展示。可自带伴奏带(U盘或光盘皆可)。(10分) 2、演员技能测试 (1)中间基本功:软、开度动作。(10分) 跳、转、翻技巧动作。(10分) (2)表演:自选傣歌、傣戏腔演唱,2至3分钟,可自带伴奏带(U盘或光盘皆可)。(10分) 现场示范,模仿动作。(10分) (3)傣剧片段表演:3至6分钟。可自带伴奏带(U盘或光盘皆可)。(30分) (4)傣文阅读:现场抽题。(30分) (三)测试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22日。 (四)测试地点 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业务楼,详见《准考证》。 八、其他 (一)德宏州(户籍和德宏生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二)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傈僳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 (六)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德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上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九、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新聘用人员的审批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签订合同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或因故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2—2122111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与法制教育科:0692—2115181 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办公室:0692—2121731 特此公告。 [附件: 德宏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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