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嘉兴海宁市2016年嘉睿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工招聘简章(丁桥镇政府)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7名,派遣至丁桥镇政府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镇管理岗位 7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0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联系人: 陈思思,联系电话:0573—87289093.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日后出生),海宁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党员或具有汽车驾照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四、待遇标准 1.年薪制40000元左右。 2.缴纳“五险一金”(“五险”按城镇企业职工最低缴费标准,公积金按镇部门聘用人员标准)。 五、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丁桥镇区域内镇容镇貌、经营秩序等管理。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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