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担任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通知 |
内容 | 各学院: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在2016级北区研究生中招募研究生两名,担任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 一、选拔条件 1、已被录取我校2016级硕士,且2016-2017学年在北校区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已经录用的兼职辅导员;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 4、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有不低于1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副部级以上职位;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担任部级以上职位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等);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奉献精神; 6、被录取后能够保证2016-2017学年每周2.5个工作日在岗,导师同意。 二、报名、选拔程序 1、各学院广泛宣传,优秀人选可以单独推荐; 2、参加选拔者请认真填写《申请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tangzhs@mail.buct.edu.cn; 3、研究生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等。 三、工作模式及相应待遇 岗位1:协助北校区研究生党建、团学活动的指导、策划、组织实施,协助研究生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培养,配合相关临时工作。 岗位2:协助开展北校区研究生学风建设相关工作,巡课、巡考、学术报告管理,研究生奖贷助补相关工作,三助的管理与培训,配合相关临时工作。 被录用的行政助理,根据研究生院工作整体需要,分配北校区研究生管理服务相应的工作,工作日保证每周2.5天时间在岗,其他工作要求参照行政保研辅导员; 根据实际出勤和工作考核发放劳务报酬。 2、时间节点 6月13日下班前接受简历,即附件1; 6月中旬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汤志松 联系电话:80105121;邮箱:tangzhs@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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