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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湘潭大学公开招聘方案》中“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以及“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定,下列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被确定为体检对象: http://zp.xtu.edu.cn/?ac=view&cd=news&id=57 请上述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4日上午7:00到达湘潭大学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集合,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由校人事处统一领取。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173256379 附:体检有关要求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3日 附: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前请保持空腹,待体检工作完毕后再就餐。 2、须本人参加体检,如有代检行为,则取消该对象体检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自理。 4、参加体检人员请在6月3日18:00前回复短信(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给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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