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简章 | |||||||||||||||||||||||
内容 |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晋宁县昆阳永乐大街412号,下属的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为全额拨款性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批准,两单位2016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 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有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案件的举报、投诉、查办、转办;查处违反市场主体登记、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网络经营和违法广告等重大案件。 检验检测中心的职责:负责县域内生产加工、流通、生活消费等环节中各类产品、商品、食品的监测、抽检、送检工作,并在允许条件下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县域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市场主体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正确执行统一的检验方法,培训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科(晋宁县昆阳永乐大街412号)。 3.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管理岗位人员需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提供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企业在职职工应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6)填写《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6年晋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可下载打印);2016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2016年8月20日前必须提供,如到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县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考察、体检及聘用资格。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五、资格审查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审查。专业、学科设置参照《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和《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 间:另行通知 地 点: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人事教育科(晋宁县昆阳永乐大街412号) 联系人:李应健,联系电话:0871-67897789、1338884077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40%)和市场监管基础知识(60%)。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或者专门培训。 3.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本人;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试时需同时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八、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二、报名、考试、监督电话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871-67808015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晋宁县监察部门:0871-67892287 晋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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