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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的),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的)。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b.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c.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到边远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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