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
内容 |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2016年博士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对所有达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所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本院的考生(含硕博贯通生)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机构组成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白中科 成 员:吴克宁 彭军还 付梅臣 黄 勤 周 伟 康志忠 王广军 2、专业复试工作组 (1)测绘学科复试工作组 组 长:彭军还 成 员:康志忠 王广军 (2)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复试工作组 组 长:吴克宁 成 员:白中科 付梅臣 赵中秋 周 伟 三、资格审查 定于5月10日(8:00—11:30)在教1楼332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应届硕士不含工程硕士);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除贯通式学生外,考生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综合素质等,主要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1、面试: 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1)测绘学科 地点:教1楼405室 (2)土地资源管理学科 地点:教1楼319室 将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硕博贯通生和合作单位定向培养生)均须参加面试。 2、加试 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地点:教1楼405室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进行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加试科目: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原理与应用; 资源管理工程专业加试科目:资源学、资源环境经济;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地籍管理 、土地管理学总论。 五、体检 体检时间:5月11日,体检医院为校医院。具体要求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总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下列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小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作弊者;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2016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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