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集和发布就业见习岗位。 二、用人单位制定和组织实施就业见习计划。 (一)用人单位招用见习生后,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于当月将《协议书》、《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见习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市就业局备案; (二)落实见习岗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库; (四)及时办理见习生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五)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贴。 三、就业见习结束后,向遵义市就业局申请就业见习补助。 见习单位申领就业见习补助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5、见习生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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