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政审,确定遴选人员,公示遴选结果,完善遴选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专业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岗位文秘工作人员5名(事业身份),详见《2016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身份除外),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 6.未违反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8. 服务期未满或正式聘用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9. 受过党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三)有关要求。 1.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报考的,遴选人员进入政审后须本人出具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遴选人员进入政审后须本人出具书面承诺按聘用单位管理岗位套改工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楼)。 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 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综合知识》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所需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及参加考核政审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参加考核政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遴选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根据遴选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政审人员,遴选人员综合知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核政审。如进入考核政审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如遇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政审。 六、考核政审 (一)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遴选所需人数时,从遴选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进入政审的考生须在考核政审完成后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七、聘用 经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对象在试用前须提交一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按要求到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试用3个月,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遴选工作咨询电话:0857—5251738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2198388 (大方县第二监察分局) (二)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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