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笔试成绩公示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 ||||||||||||||||||||||||||||||||||||||||||||||||||||||||||||||||||||||||||||||||||||||||||||||||||||||||||||||||||||||||||||||||||||||||||
内容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于2016年5月29日举行,阅卷评分工作现已结束。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公示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 (一)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人员 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拟招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招考岗位符合参加面试要求的人数不足1:3,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的招考。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审查,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材料;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角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 5.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赵 蕾 联系电话:57587266 附件: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详情请参考:http://www.bjeit.gov.cn/zwgk/tzgg/1088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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