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新乡市红旗区招录公安刑事技术文职人员及视频监控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新乡市红旗区现面向全市招聘刑事技术文职人员及视频监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42人。 (一) 刑事技术文职人员30人(东街分局10人,向阳分局10人,洪门分局10人)。 (二) 视频监控员12人(东街分局4人,向阳分局8人)。 二、报考资格和基本条件 刑事技术文职文员: (一)男性; (二)具有新乡市户籍; (三)年龄为18周岁(1998年6月30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警察院校毕业,法律、计算机、生物化学、医学专业优先考虑;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视频监控人员: (一)男女不限; (二)具有新乡市户籍; (三)年龄为18周岁(1998年6月30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警察院校优先招录;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2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人民路公园北街20号)。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听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选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人员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上发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扫描二微码,关注红旗区人社局微信平台,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红旗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进行全面考核。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七)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经考核、政审合格者由区政法委组织岗前培训并统一分配。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新乡市宏启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 被录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6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18237308311 0373-2048753 五、其它相关招聘信息以及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发布可登录红旗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查询。 ![]()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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