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2016级拟录取研究生: 各位拟录取考生只有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才算正式录取。现将录取后的一些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档案: 2016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在6月10日左右发放,除定向就业考生外,其他考生档案都应以机要方式在开学前寄达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地址: 吉林省 吉林市 船营区 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部 学办 收件人:刘兆会 邮编: 132012 电话:0432-64806571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东北电力大学×××学院硕士档案及学生姓名。邮寄方式仅限邮政机要(详情请咨询本地邮局)。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 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6月10日左右,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及户口 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东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户口迁移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派出所。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定向就业考生和户口及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和调档手续。 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201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