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遴选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 ||||||||||||||||||||||||||||||||||||||||||||||||||||||||||||||||||||||||||||||||||||||||||||||||||||||||||||||||||||||||||||||||||||||||||||||||||||||||||||||||||||||||||||||||||||||||||||||||||||||||||||||||||||||||||||||||||||||||||||||||||||||||||||
内容 | 普洱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3号) 根据《2016年普洱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农业局于2016年6月16日开展了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普洱市种子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二)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
(三)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
注:1、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2、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向遴选机关提出查分申请。由遴选机关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二)面试地点:普洱市建华酒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12号) (三)面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 (四)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4日下午2:15前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三、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于6月24日参加面试时,向普洱市农业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二)近两年(2014、2015)公务员年度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三)获表彰的,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 (六)报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近三年内参加过市级以上农产品、食品、药品检测技术竞赛,需出具获得表彰证书或竞赛主办方提供的参赛证明; (七)报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注明其从事检测工作的起止时间,时间计算到月,并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八)报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获得过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培训颁发培训证书、取得过专业检测设备生产厂家的仪器培训证书的,须提供培训证书原件; (九)报考市种子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获得过省级以上种子检验员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 (十)报考市种子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从事农业工作五年以上的须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履历证明,时间计算到月,并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十一)在省级、市级刊物发表过文章的,须提供刊物原件。 (十二)报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从事农经管理或法律、审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须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并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十三)报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如持有会计证、审计证,须提供原件用于审核。 普洱市农业局 201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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