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长期招聘临床医生、临床护士、医技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生岗位:内科、精神科医师
 人数:4名
 具体条件:
 1、2009年前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注册证的临床内科、精神科医师
 2、上海市规范化培养毕业的精神科、内科医师
 3、性别不限、户籍不限、年龄40岁以下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经验或已婚已育者优先
 (2)医技工作岗位:医学影像专业医师
 人数:1~2名
 具体条件:
 1、性别不限、户籍不限,年龄40岁以下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临床经验或已婚已育者优先
 3、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注册证、医学影像专业上岗证等
 4、能熟练掌握彩色超声、数字化摄片等技能者优先
 (3)临床护士岗位:
 人数:4名
 具体条件: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者或已婚已育条件者优先。
 二、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寄至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来件恕不退回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211号
 邮编200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