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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在面试日上午8:30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超过规定时间未到或未带齐以上证件原件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抽签确定自己面试顺序并签字。考生所抽的签将作为进入考场的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需去卫生间,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考生不得与候考室以外的人接触、联系,严禁逗留在卫生间抽烟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携带的资料、手提包等随身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须关闭)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进入考场前带离候考室,放置在考场外,面试结束后自行带走。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五、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作好准备。考生进入考场前,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顺序签后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主动向考官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等可能暴露个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八、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离面试结束时间还有3分钟时,考场工作员将提醒考生;面试问题回答完毕后,请考生报告考官“回答完毕”。 九、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取得成绩单后立即离开考点。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十一、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等情况,请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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