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评于2016年6月28日8:00在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信阳市平桥区科教路(平阳路)1号〕操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测评及聘用资格。 3、考生须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2016年6月28日)7:50在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操场集合,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5、天气炎热,请考生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自行备好饮用水。 6、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和考场。 7、考生携带的通信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操场大门出口处取回。 8、测评是否达标由考官评判。 9、测评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能测评纪律。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附: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ypq.gov.cn/html/gonggaogongshi/201606/706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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