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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 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黔东南州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以后出生)的男青年,退伍军人、生态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子女优先,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3、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工资和待遇 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679.14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实发工资13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部分缴纳五险792.28元,个人部分缴纳五险286.86元),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3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琳睿 电话:0855-2621610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 地 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册、毕业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6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婚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八、资格审查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九、安置程序 如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可直接按相关程序办理安置手续;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面试择优录用。 十、体检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上岗手续。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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